阳泉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通过综合研判,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9日16时起,解除高新区静态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高新区全域的静态管理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
二、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经区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能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方可有序恢复营业。 1.大型商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限流开放。宾馆、酒店、旅馆、民宿等可正常恢复营业。零售药店实行不进店无接触销售。 2.图书馆、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棋牌室、洗浴、美容美发、足疗店、按摩店、歌舞厅、KTV、酒吧、各类餐饮机构、剧本杀、网吧、游戏(艺)厅、台球厅、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等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3.各类诊所、药店继续暂停使用和销售“一退两抗”、感冒、咳嗽药品。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立即上报区市场监管局、区疫情防控办。 4.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业。 5.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展会、培训及演出等群体性活动。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6.养老服务机构、救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7、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后方可开工。 以上临时性管控措施解除时间由行业部门另行通知。
三、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市外、省外所有来(返)高新区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执行相应管控政策。对瞒报、虚报、谎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允许开放的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消杀。经所在村(社区)、乡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同意恢复营业后,要按规范定期消杀。 在遵守防疫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5日内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安排专人严格测温、查码,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持“绿码”通行。对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区防控办报告,对核酸检测超期人员应积极提醒开展核酸检测。凡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纪查处。
五、没有社会面感染者不等于“零风险”,解除静态管理不等于解防。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主动报备,到发热门诊就诊。尚未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剂次接种的居民,按照“知情、自愿、同意”原则,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高免疫力。
请社会各界、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具体规定,牢固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共意识,人人负责、人人尽责,持续巩固阶段性防疫成果,众志成城构筑我区疫情防控牢固防线。
阳泉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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