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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微小宝 发表于 2022-2-28 19: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情通报       2022年2月24日,“忻州隔离男子曾在太原嫖娼”的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依法调查查明:2月24日,李某(男,44岁,晋中市人)自行编造“忻州隔离男子曾在太原嫖娼”的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内发布。此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李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
2022年2月27日







警情通报
        2022年2月25日,“忻州确诊病例隐瞒行程曾在太原嫖娼”的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依法调查查明:2月25日,贾某(男,47岁,太原市人)自行编造“忻州确诊病例隐瞒行程曾在太原嫖娼”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内发布。崔某(男,48岁,太原市人)未经核实进行转发。此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贾某、崔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贾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崔某已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
  2022年2月27日




来源丨山西综合广播微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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