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正月初五,民间有放鞭炮“迎财神”的习俗,这通常是除夕之后燃放烟花爆竹的又一高峰,也是公安机关禁放管控的关键节点。 自烟花爆竹“五禁”工作开展以来,自觉遵守禁炮规定、过文明中国年已成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但仍有极少数人员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 2月4日晚至2月5日早晨10时,榆次公安出动警力121人,警车27辆,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2起,罚款12人,罚款2400元;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1起1人,行政拘留1人。
修文一村民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被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榆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时获得线索,在辖区修文镇王都村存在一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民警根据此线索深挖经营,成功抓获一名违法人员,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礼花炮若干。2月5日,榆次公安分局依法将违法人员王某某行政拘留。
榆次公安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五禁”工作开展以来,榆次公安部署充足警力、严格落实“五禁”工作,辖区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主动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过年过节不放鞭炮,共建共享文明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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