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 》管控要求,决定调整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管制时间: 2022年1月10日0时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 东环路以西(不含东环路),东夏线以北(不含东夏线),西外环以东(不含西外环),国道108祁县城区段以南(不含国道108)。 三、调整管制措施: 自2022年1月10日0时起,增加对本地(晋K)小型非新能源车辆单双号交通管制措施,实行车牌尾号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的措施。 注:以上管控车辆不包含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9日 ☟☟☟点击阅读原文关注,获取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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