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刘某和王某在送孩子路上发生行车纠纷,刘某为泄愤开车尾随王某至小学门口。持水果刀刺伤王某左臂,造成形成11厘米手术创口。随后刘被警方抓获,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送上法庭。
刘某说,当天他送完孩子路过一段特别窄的路,因为着急就超了前车,可对方摇下窗户就骂人,两人发生了口角。但是对方不依不饶跟在自己后面,不断开远光灯晃他,他便停下车跟对方理论,没说几句话二人就扭打在了一起。
据刘某回忆,当时对方把他按倒在地,使劲揪着他的脖领往地上磕,直到路人劝阻才分开。刘某觉得自己吃了亏,一路开车追着王某到某小学门口,下车拿起小水果刀冲向王某扎了一下扭头就跑了。看到刀上有血后才返回小学门口,并在现场等待民警。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检方认为,刘某行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