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派大星00”(2021-12-21 20:21)反映:金色阳光幼儿园从2021年12月20日就开始收取下学期的学费,还以优惠的形式诱导家长在规定期限内缴费,连续两个学期都如此,还让家长以打卡送礼物的方式转发幼儿园的招生链接。
郊区教育局 (2022-01-04 09:38)回复:您好,根据您的反映,郊区教育局认真调查核实,协调解决,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根据《关于制定阳泉市郊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阳郊发改字[2014]56号)文件规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现已责令该园严格按照收费规定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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