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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气象局公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21-3-5 08: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气象局
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公告

人工增雨(雪)防雹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阳泉市增雨抗旱、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质量、生态修复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由于增雨(雪)防雹作业工具需要使用实弹,可能出现个别火箭弹、炮弹未完全爆炸而落向地面的情况,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
人工增雨(雪)作业时间为全年,防雹作业时间为5月1日-10月30日。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作业天气条件,各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流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距离作业点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区域为落弹区。三、作业工具:
高山地面碘化银催化焰炉、WR-98型增雨(雪)火箭、WR-1A型增雨(雪)火箭、ZBZ-HJ-7型增雨(雪)火箭、“37”型高射炮。
四、注意事项:
1.人工影响天气使用高炮和火箭发射系统,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高炮作业点半径50米以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放牧等,防止弹壳飞溅伤人。作业时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正常作业。
2.炮击区域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溅落的弹片伤人。特别是路上的学生、行人和过往车辆要暂停行走,注意安全。
3.在作业影响区域内,若发现火箭弹、37防雹炮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阳泉市气象局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不可自行拆卸、搬动或储藏。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353-5677560,13935307958地址:城区新华西街9号阳泉市气象局                                          阳泉市气象局2021年3月4日
阳泉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1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阳泉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全市防雷安全领域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全市防雷装置检测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以下范围内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进行检测:
1.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
2.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如油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炸药雷管库等;
3.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体育场馆等;
4.工业厂房、物资仓库、矿区、旅游景点、大型露天演艺场所、露天堆场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如塔吊、升降机)等;
5.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电视设施等;
6.市政公共设施,如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照明灯饰设施等;7.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必须进行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二、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有关企事业单位责任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防雷安全隐患,主动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山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单已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公布)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并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杜绝责任性雷击事故发生。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防雷装置检测,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应制定整治方案和防雷安全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接受防雷安全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进行整改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规定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并向受检单位提供规范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内含资质证复印件),保证服务质量。
在阳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应当到市(县)气象局进行单位信息登记;在实施防雷装置检测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向当到地市(县)气象局登记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项目,以备接受当地气象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五、监管部门
阳泉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县(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全市范围防雷装置各项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更新完善防雷监管对象相关信息。
欢迎广大市民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53-2032971。
阳泉市气象局
2021年3月4日
来源:阳泉天气
▌来源:阳泉天气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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