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交警二大队三中队辅警杨超、郭旭斌巡逻至南大街体育馆辅警发现路边停着的一排共享单车冒起了浓浓的白烟并伴有火光于是立刻上前查看
经过简单了解发现一辆共享青桔单车电瓶起火并且现场停放共享单车10余辆如不能及时处置后果十分严重
危急时刻
杨超、郭旭斌一边立即向附近医院借用灭火器进行了扑救并将附近停放的共享单车搬离该区域以防发生连锁反应
一边拨打了119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火势得到了控制并最终将火扑灭使得此次事故无人员伤亡起火的原因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交警提示,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在天干物燥季节和高温季节容易发生自燃,特别是塑料材质外壳的车辆。驾驶人平时应多检查线路看是否有破损、接触不良、老化等情况,防止车辆自燃。一旦发生自燃,应立即关闭电源,拔掉电源插头,就近使用干粉灭火器控制火势,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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