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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var(--blue700)]#阳泉# 开出首张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罚单】7月10日,我市对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为开出首张罚单。当日,赛鱼一工地负责人高某因未规范施工来到市综合执法队四分队三中队接受约谈。约谈结束,高某刚离开办公室,走廊就传来了刺耳的“咳-哼-噗”吐痰声,队员遂到走廊查看,发现了地面上的痰迹和高某的背影,执法队员当即对其进行了取证、拍照。依据《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执法队员对其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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