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068|回复: 0

阳泉刘某某被查住啦!

微小宝 发表于 2020-6-16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06月05日22时46分,刘某某驾驶无牌黑色“台铃”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从国道307线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国道307线440公里800米(九中口),被交警一大队路面执勤的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发现刘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况,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2条第4项之规定,依法对刘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经呼气酒精检测发现刘某某的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同时发现刘某某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的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随后被口头传唤至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来源:阳泉交警一大队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