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 和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审批发[2020]9号
阳泉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12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阳能源字〔2020〕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3号文批准的150万吨/年单独保留项目,后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函〔2012〕472号文件批准建设规模调整至120万吨/年。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5〕621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以晋环审批函〔2019〕277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以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17〕71号文对该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抓好矿井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五、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未进行联合试运转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特此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3月18日
□素材来源:山西老乡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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