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定县柏井镇柏井二村党支部书记李顽生等三人挪用截留村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8年,柏井镇柏井二村党支部书记李顽生、主任穆喜芳、会计穆爱小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挪用村民危房改造款,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违规砍伐树木。2019年6月,李顽生、穆爱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穆喜芳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平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刘焘失职的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刘焘在任职期间,玩忽职守,丢失报案证据材料,致使王某某被诈骗一案长期不能立案侦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8月,刘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盂县上社镇邀童来村党支部原书记魏龙德侵占扶贫资金的问题。2015年10月,魏龙德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工程合同,编造会议记录,将盂县农商银行帮扶邀童来村的扶贫款据为己有,用于支付本人承包地建设核桃园费用。2019年7月,魏龙德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城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崔书文履职不到位,损害考生利益的问题。崔书文在负责城区2019年中考理化实验考试工作期间,未经分管领导审核,擅自选定VBA程序核对成绩,且命令书写错误,导致12名学生的最终成绩与原始卷面成绩不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0月,崔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郊区李家庄乡桑堰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军明组织非法集资拖欠本村村民本金的问题。2017年8月,郊区李家庄乡桑堰村党支部书记赵军明组织村民参与非法集资,本人退出集资后,未及时告知村民,导致5个村民受到经济损失。2018年12月,赵军明将本金归还给村民。2019年1月,赵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