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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郊区征收公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19-10-12 09: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文体中心
和职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征收
公告

为完善我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规划,我区决定实施区文体中心和职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需对所涉及地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荫营河道以北,江正大街以南,荫营镇南窑庄村佳瑞园以西,新城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

二、征收主体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三、具体实施单位项目征收办公室

阳泉市郊区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四、被征收人的认定

征收范围内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五、征收补偿方式

1、征收采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价格,按照评估价格实施货币补偿。

2、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和改变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如有违反,不予补偿。

六、征收签约期限

2019年11月1日一2019年12月31日

七、具体实施单位(项目征收办公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阳泉市郊区雅馨园综合楼

联系电话:0353-- 5161020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来源: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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