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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头条】阳泉市人民政府通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19-8-31 12: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人民政府通告
为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 37号)精神和要求,阳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9年9月1日零时起,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以下简称“车辆”)实施管控和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控区域
京昆高速太旧段(阳泉西至平定)以北、国道307线及307复线(旧街至白泉)以南(含所涉道路)、天黎高速阳左段(平定至荫营)以西。
二、管控优化要求
1、凡外埠过境车辆24小时不允许在上述区域及道路通行。
2、本市籍重中型货运车辆、散装物料运输车( 含非道路工程机械及农用车)原则上不允许在管控区域及道路通行。
涉及民生生产生活的特殊运输需求车辆,由驻地企业、厂矿等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办临时通行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3、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车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仅允许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三、优化通行措施
管控区域过境车辆按照“就近原则”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通行。
太原、晋中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阳泉绕城高速、京昆高速太旧段和天黎高速阳左段通行;
忻州、朔州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石家庄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京昆高速太旧段、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
如遇特殊情况,按照优化指定路线通行。
四、经核准临时通行货车需遵守以下规定:
靠右行驶,遵章通行;清洗车身,车容整洁;遮盖严密,严禁抛洒;设施完备,排放达标。
五、平定县、盂县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划定管控区域,优化通行线路,发布通告,同时要与市、相邻县区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效衔接,强化区域协作,确保全市优化通行线路安全畅通。
(凡此前规定与本通告不符之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阳泉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30日

□素材来源:阳泉市交警支队、阳泉广播电视台、阳泉日报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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