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下午四点,交警三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在河底镇滴苇线工钢路段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司机有酒驾嫌疑,要求出警。 随即,民警立即到达第二人民医院展开初步调查。
在对驾驶员进行血样抽取之后,民警又带着这名轿车驾驶人赶到了事故现场。 而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名肇事的轿车司机和受伤的郭某是朋友关系,他们平时是在一起跑运输的。
原来,当天中午,张某和郭某以及另一位朋友相约一起吃饭,张某和郭某分别喝了半斤多的白酒,期间,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吵了几句,之后,张某就想赶紧开车回家睡觉,郭某就到车跟前抢张某的车钥匙不让他开车走,由于张某已经喝的迷迷糊糊的,在车门还没有关住的情况下就开始倒车,结果将郭某挂倒。导致郭某软组织挫伤。
由于张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由于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三大队已经将这一案件移交交警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阳泉科教频道、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