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争创全国卫生城市,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违法犯罪,进一步整治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创造和维护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市容,近日,公安分局集中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整治非法张贴小广告专项行动,采取打击和训诫相结合的方式,将整治非法张贴小广告列入常态化管理,不留死角。期间,依法处置8起张贴“小广告” 破坏创卫工作案件,依法行政处罚8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罚款6人。 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民警接连在一矿中沙坪、二矿广场的电线杆、二矿小南坑小区墙面、二矿地下车库墙体、二矿小南坑小区、马家坪车站、马家坪农村信用社门口等发现张贴宣传小广告,对张贴墙面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毁坏灯箱等公用设施的美观性和完整性。经过民警认真排查和深度研判后,准确锁定了嫌疑人及落脚点,成功查获郭某华、籍某芳、贾某青、李某飞、梁某波、郑某芳、马某生、袁某等8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对其进行约谈、训诫,签订保证书,并督促其在两日内全部清除所贴小广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郭某华(男,26岁,阳泉市城区人)、袁某(男,34岁、阳泉市城区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执行,籍某芳(女,38岁,阳泉市矿区人)、贾某青(女,39岁,阳泉市矿区人)、李某飞(女,31岁,阳泉矿区人)、梁某波(男,27岁,阳泉矿区人)、郑某芳(女,23岁,阳泉矿区人)、马某生(男,37岁,阳泉矿区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来源:平安新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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