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月31日晚,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组织民警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40人,警车5辆,检查过往机动车300余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起,其中一般程序4起(涉嫌酒后驾驶),简易程序14起,违章停车21起。
当晚21时10分,民警在桃南东街(一公司路口)执勤时,一辆银色“起亚”小型轿车在离执勤点100米左右的地方徘徊,走走停停,司机的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当车辆行驶到执勤点时,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但车内的驾驶人却紧闭车窗玻璃,对民警的检查置若罔闻。在民警再三要求下,驾驶人武某终于将车窗玻璃放下,执勤民警却闻到驾驶人武某身上散发出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后结果为47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21时50分一辆蓝色“奇瑞”牌小型轿车行驶过来,执勤民警在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翟某脸色绯红,明显是喝了酒的状态。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32 mg/100ml,是酒驾无异议。驾驶人翟某在铁的事实下,承认了自己晚饭时和朋友喝了一点酒。执勤民警依法办理,对驾驶人武某和翟某处以扣分12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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