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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头条】阳泉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男子因不满被分手

微小宝 发表于 2017-5-16 09: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全文郑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男子郑,26岁,阳泉人。郑与冯,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2月,两人分手。对于与冯分手,郑从心里并不愿意。郑多次找到冯要求复合,冯不同意。去年6月13日下午,郑拿着一把菜刀去找冯,准备将冯杀害后自杀。其间,遇到朋友石。闲谈中,石发现郑携带菜刀,便将郑叫到其住处劝说并将菜刀要走。

当晚,石将冯叫到自己家中,让冯、郑二人就这件事情谈谈。谁知,两个人谈得并不愉快。之后,郑离开。再到后来,郑返回石家中要菜刀。石怕生意外,让人将菜刀扔进了厕所。石还把冯、郑都留在自己家中过夜。第二天一早,冯从石家离开,郑也离开。之后,郑在日杂门市部购买了一把水果刀。郑来到某饭店,见冯在饭店内站着,便从衣服里取出水果刀向冯捅去。冯躲开,朝地下室跑去。郑在楼梯处将冯抓住,用刀朝冯腰部捅去。刀在冯身上别了一下断掉,郑用胳膊将冯脖子勒住,饭店人员见状将郑胳膊掰开。冯跑去地下室,郑从地上拿起刀刃将前来制止的饭店师傅张头部捅伤,而后被饭店人员制服。经鉴定:张的损伤为轻微伤。郑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院判决,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医疗费1846.03元等共计4654.03元。(原文:山西晚报)
来源 阳泉柴火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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