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阳泉市中环快速路建设工程 2、建设规模阳泉市中环快速路建设工程由改造东环(现状义白路)、新建西环、南环三部分组成,道路全长16.81公里。 其中,东环(现状义白路)北起北环(现状漾泉大道),南至南环,道路设计全长5.922公里。 西南环北起西河街北,东至东环,道路全长约10.88公里。 阳泉市中环线道路性质为城市加强型主干道,规划红线宽50米,绿线宽30米。 3、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 4、建设工期阳泉市中环快速路建设工程立项后,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征地拆迁及设计等各种前期手续,2017年4月份开工,争取在2017年12月底完工。 5、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工程项目总投资496392.8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89226.3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4644.45万元,预备费42387.08万元,其他综合管线工程投资30135.04万元。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全部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① 环境空气 A、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主要是建设材料的运输和装卸产生的扬尘,土石方的挖、运、倒等产生的扬尘和车辆辗压土路带起的扬尘,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 B、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含有CO、NOx、THC的汽车尾气。 ② 水环境 A、项目施工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跨河桥梁基础扰动河床,钻渣、泥浆泄漏以及与水体接触导致的水体污染,以及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B、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 ③ 固体废弃物 A、项目施工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部分不能回填的弃土和弃渣、拆迁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B、项目营运期基本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④ 声环境 A、项目施工建设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B、营运期主要为道路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⑤ 社会环境 A、施工期主要是征地、拆迁安置、居民通行等方面的影响; B、营运期主要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居民出行方便快捷等方面的影响。 ⑥ 生态环境 A、施工期主要表现在临时占地水土流失问题,破坏植被、农田等; B、营运期主要表现在永久占地带来的沿线植被破坏和景观生态环境改变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① 施工期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A、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筑路材料临时堆场篷布覆盖,同时设置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清洗、低速慢行,加强交通组织,沥青不得现场拌合等。 B、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就近已有道路的污水管网,工地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同时桥梁施工钻渣进行定期清理,送弃渣场合理堆存,不得随意外排;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废弃泥浆晾干后送弃渣场合理堆存。 C、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施工、禁止鸣笛、加强道路绿化等。 D、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筑路材料堆放加强管制、拆迁、建筑垃圾和不可回填的弃土弃渣合理处置等。 E、生态环境破坏防治措施: 在施工前规定施工界限,将施工范围控制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严禁越界施工和破坏界限范围外的植被和建筑物,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时禁止将施工物资随意堆放等;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时占地恢复,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治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 F、减轻社会环境影响的措施: 在工程建设前,充分和路线沿线居民沟通交流,听取并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建设施工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② 营运期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A、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车采用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同时采用环保型高标号无铅汽油。 B、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基本没有废水产生,雨水进入敷设的雨水管网。 C、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行车噪声,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在居民集中区路段设禁止鸣笛标志。加强道路养护,使路面维持最佳状态,减少轮胎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D、生态环境破坏防治措施: 加强道路周边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阳泉市中环快速路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规划、区划等的要求;工程布线走向合理; 工程建成后,将极大地提升地区路网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区域的经济开发与建设提供有利的交通运输和基础服务支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同时,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控制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后,工程环境污染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成对区域环境的改善有较大的贡献作用,被调查的公众无反对意见。 因此,评价认为阳泉市中环快速路建设工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若要查阅《阳泉市中环快速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要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阳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353-6668993 单位地址:阳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①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选线附近各村庄、小区的居民、单位职工或有关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② 如公众需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他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咨询。 ③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及建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我们将认真处理您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征询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或者公众可直接打电话或发邮件给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起日10个工作日内。
阳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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