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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头条】新规: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上路拦车罚款!

微小宝 发表于 2016-9-25 16: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治超工作现场会。会议上着重强调,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一律不得上路拦车,罚款只能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并将加强流动稽查,车辆超限50%一律卸货,现场切割,强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全程拍录。



据介绍,国家有关部门最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会议强调,要有效落实统一的超限超载执法标准,建立分工协作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在治超执法工作中,无论是在固定治超站还是流动治超站点,拦车职责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上路拦车。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路面治超工作中一律不再罚款,主要承担超限超载货物的检测和卸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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