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市推出鼓励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优惠政策,对满足条件的购房者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或补贴。
据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的商品房待售面积达129.72万平方米,虽然较2015年下降了27.03万平方米,但是仍有较大的库存压力,在全省范围内有3个市的去化周期不在合理水平,我市就是其中之一。 为积极促进住房消费,消化商品住房库存,我市出台了《鼓励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助和补贴实施方案》,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购房补助对象 方案规定,购房补助对象是,我市各县区农民或外来农民工、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在市区包括城区、矿区、郊区、开发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住建部门认定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将给予购房补助。 购房日期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300元; 购房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 目前,住建部门认定的房源有14家,要求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2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市住建局副局长聂志福介绍:房源首先是五证齐全,第二由开发商自己申请进入去库存当中。要求开发商从今年7月1号开始,房价上要保持平稳的状态,不能采取去库存政策突然抬高房价,这是一种不理智不规范的行为,这是不允许的。 购房补贴对象 购房补贴对象是,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人员,购房人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补贴。 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起至商品房库存达到合理水平即去化周期将至低于18个月,或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按照房屋总价1%的额度发放购房补贴。 购房补助和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市住建部门负责审核、发放和监管。 一个购房人只能按照规定享受一次购房补助或补贴政策。
如何申请办理? 市民需要认真了解阳泉市出台的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已经在房地产信息网上和政府网上进行了公开,包括楼盘的数量、名称等。 除网络公布外,还要在平面媒体进行公式以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政策详细的规则,申请的程序。 如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解读,可以拨打房地产管理两部电话6668031、666801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