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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通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20-2-26 09: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博物馆关于征集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市民朋友们: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然爆发。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打好疫情阻击战,在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无私奉献、英勇奋战,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涌现出许多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我们相信,这场战“疫”必将载入史册!
在此次全民抗击疫情的战役中,产生了一大批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阳泉市博物馆秉持 “为明天收藏今天”的理念,决定收集本次疫情中我市防疫抗疫的重要实物资料,以免时过境迁、物证难寻。经研究,阳泉博物馆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物件,特通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实物资料
  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
  2.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未使用过的或者是确保彻底消杀到位的)、与家属的往来信件、工作证、临时证件、日记、接诊记录等;
  3.阳泉支援、帮扶湖北及武汉的物件、资料;
  4.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
  5.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6.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
  7.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
(二)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3.卫生系统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统计数据。
  4.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数据统计等。
(三)表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和媒体报道等。(四)为表现我市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作品和曲艺、诗歌的创作手稿及视频、音频文件。(五)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捐赠物。


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三)本次捐赠系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
  (四)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五)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有意向者请先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联系阳泉市博物馆,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待疫情解禁后我馆将安排征集物接收事宜。
  联系人:郝楚婧
  地  址:阳泉市城区泉中路与北大街交汇处的市文化中心南门
  邮  箱:yqsbwg@126.com
  电  话:0353-2159088  18635351914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阳泉市博物馆
2020年2月24日
来源:阳泉市博物馆
总监制:李春
监制:苑金龙
编辑:曹宏杰、崔耀丽(实习)、张洁(实习)
审核:刘翠仙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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