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 盂县部分微信朋友圈中 传播一条公安机关 对拒不接受检查驾驶员 依法采取措施的视频 现将相关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
为做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安保工作,盂县公安局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多警种连续多日开展治安清查,并在盂县县城重要交通要道设置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4日晚,执勤民警在藏山北路与省道314线交叉口设卡检查,在对一辆黑色现代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拒不下车并关闭车窗车门,形迹可疑,可能涉嫌饮酒驾驶。现场处置民警连续三次警告,该车驾驶员仍拒绝接受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场处置民警依法破窗,将驾驶员强制传唤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对驾驶员霍某斌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分别为77.4mg/100ml和74.9mg/100ml,涉嫌酒驾。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霍酒驾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半年,扣12分,罚款1000元处罚;对该霍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机动车驾驶员
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阻碍执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希望广大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遵守交通法规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与公安机关携手创建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来源:阳泉盂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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