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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交警曝光一批违法机动车!看看有你家的吗?

微小宝 发表于 2019-3-13 08: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停车
不少驾驶员仍存在侥幸心理将爱车随意停放以为不会被发现

还有些驾驶员喜欢狡辩:你又没说这里不能停?what?! what?! what?!那么明显的黄色禁止停车标线和禁停标志难道只有你看不见?!



下面这几位车主您的爱车已“上榜”

违 法 曝 光

下列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晋CP3885   南庄路水泵厂路段

晋C58692   南庄路水泵厂路段


晋C79A65  南庄路水泵厂路段

晋C8328G    新华东街和南山北路交叉路口(大阳坡顶)


晋C8004A    新华东街和南山北路交叉路口(大阳坡顶)

晋CN2348   朝阳街


晋C35592   南庄路


晋C25388   南庄路



下列车辆违反停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晋C59920   新建街

晋C1964G   南山南路


晋C43470   南大街(双排停车)

晋C43470   南大街(双排停车)

晋C99458   龙潭街


头顶上是大大的禁止停车标志马路边是醒目的黄色禁止停车标线真的看不见?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有这些标识标线的地方妥妥的,是禁止停车路段一定不能停车!

除了上述提及的路段,下列地段也是绝对不能停车的!即:应急通道、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前后30米、交叉路口及距路口50米路段、公共停车场周边300米、易引发事故造成拥堵的路段都不能停车,双排或多排停车也是被禁止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来源:阳泉市交警二大队、阳泉日报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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