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19年2月23日平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平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平定县人民政府代县长王建义的提请:
决定任命:
张建平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白俊生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局长;
李忠明为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赵青山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局长;
刘建生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冯福星为县水利局局长;
任和平为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局长;
李喜军为县商务局(县促进外来投资局)局长;
赵英俊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局长;
田永生为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王希忠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宏军为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史东平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扣艮为县统计局局长;
王计芳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崇举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韩 勇为县信访局局长;
梁玉珍为县能源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任职人员(除李喜军和梁玉珍外)原任行政职务自行免去。
根据平定县人民法院院长黄计生的提请:
任命:
刘满峰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邵 华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候建军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江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胜忠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白建涛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聂广青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建华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振华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永业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奎正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陶林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拉平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有楼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捧祥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岳莎莉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文丽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翠英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明文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彩虹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春阳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德英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 军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乔升民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兆辉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晓丽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云平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巨才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翟松林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来源:平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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