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为全省第五次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阳泉交警二大队积极组织民警在辖区泉西路北口扎实开展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中,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采取“过筛子”的检查方式确保不放过一辆可疑车辆。14时16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晋C6577C的灰色“马自达”牌小型轿车在离执勤点100米左右的地方徘徊,走走停停,司机的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当车辆行驶到执勤点时,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王某某将车窗玻璃放下,执勤民警闻到了酒精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后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大队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办案区做进一步处理。
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28人,警车1辆,警用摩托2辆,清障车1辆,检查过往机动车100余辆,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来源:阳泉市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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