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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山西高速路上,又现女子打民警!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11-19 08: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11月9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介休收费站执勤时,被一女子狂扇,咋回事?先看视频。
2018年11月9日16时30分左右,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民警严忠东、陈艺在辖区京昆高速介休收费站执勤,例行查违纠违。16时32分民警陈艺例行查到一辆银灰色轿车时,请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时,发现车内副驾驶乘车人未系安全带,当即明确告知当事人车辆上道路行驶,车内驾驶员与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并再次要求副驾驶乘客出示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也可以提供一下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照片。这时,执勤民警陈艺告知当事人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乘客未系安全带将会受到罚款5元的处罚,并告知其靠边停车后,下车接受处罚。

16时34分20秒,车辆驾驶人来到执勤民警陈艺跟前询问处罚情况,民警再次耐心告知其让副驾驶乘客前来接受处罚。16时35分50秒,该车副驾驶乘车人来到民警跟前“咋呢,看见我像外地的还是像贩毒的”“你咋回事呢”等等一些列说辞,摆好了一副高分贝言语声讨的架势,民警再次重申令其提供身份证。16时36分28秒,“这不是给你提供呢?”“pia”一声,伴随这一拟声词的动作是该名女子的伸手击打,而民警被击打的部位是脸部。



随后,另一名民警严忠东也对该名女子进行了劝导,并请其平复一下情绪,好好说话,但随之而来的是该女子愈演愈烈的脚踢脚踹。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暴力对抗执法换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目前因该名女子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执法,对民警进行了辱骂、踢踹等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介休市公安局已介入调查,该名女子因妨害公务罪被立案侦查。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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