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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典型案例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9-20 10: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中秋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于近日公开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郊区杨家庄乡齐家岩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秀珍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的问题。2018年5月23日,李秀珍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宴席,待客23桌。2018年8月,李秀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盂县路灯管理所司机张慧军公车私用的问题。2018年5月5日下午和6日下午,张慧军驾驶单位公车(铃木面包车)办理个人事务。2018年6月,张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区义井镇神峪村党支部原书记郗峰、村委会原主任吕艾萍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2017年4月17日,郗峰利用职务之便,用村集体资金1000元为本人及吕艾萍购买了2017年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价值500元。2018年7月,郗峰、吕艾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平定县农委副主任兼培训中心法人翟世军,县农民科技培训中心负责人郝晓丽,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定分校负责人桑海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2015年期间,翟世军、郝晓丽、桑海明三人借举办科技入户、新型职业农民、阳光工程、水库移民培训之机,以非工作日加班、交通费等名义为单位职工31人发放补助79670元。其中,翟世军领取8740元,郝晓丽领取4320元,桑海明领取6640元。2018年4月,翟世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郝晓丽、桑海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矿区沙坪街道办事处庙上村村委会主任张海珍违规将本人车辆用于村务且私车公养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张海珍违规将本人的丰田凯美瑞轿车用于村公务使用,村集体支付车辆产生的保险、保养、维修等费用31937.64元,其中包括本人使用的费用。2018年3月,张海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中秋节将至,全市各级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警惕、强化自我约束,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在我市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看住关键节点、聚焦“关键少数”,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具体问题,加大察访力度,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者,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做到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切实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来源:阳泉吧戳原文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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