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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7-15 11: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矿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近日,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共有16个县(市、区)受到表彰,矿区是我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矿区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坚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法治矿区建设;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等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打造法治政府和创建法治区为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机制、学法用法机制、绩效考评机制、法治责任机制,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运用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思维,开通了“矿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能够提供集“互联网+村居法律服务方案+微信+法律援助申请+精准普法”为一体的专业性、便捷性法律服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守法意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机制、人财物省管理等4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高效法治政府建设、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绩。(阳泉日报)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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