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县城主街道等重点地段(东大街从三岔口起至庄窝{含七一广场、七一广场至姜家沟路段、评梅广场};南大街从东关桥至广阳路;北大街从自强路口至内三岔口;评梅街从岭上村口至小峪村口;义平路从鹊山村口至北磛石卫东大桥;城北街从县医院牌楼至状元桥;登科路从内三岔口至西关口;自强路从鹊山至南关广场;城里街从东关狮口至评梅街三羊食府)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616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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