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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帮忙接送学生上学 17座客车竟载了26人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5-9 08: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蓝字“阳泉便民广场”,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收到本地资讯、商家活动、实时路况、便民信息等内容了!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集中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加大了对辖区校车的监督管理和突击检查。5月8日清晨,交警三大队河南口中队交警按照惯例,在杨白线西南舁村路段开展护校工作。6点40分许,执勤交警姚俭佳、郝丽斌发现远处驶来的一辆白色依维柯客车,透过车窗,隐约见到车厢内人员拥挤,疑似存在超员行为。

当该车驶近后,姚俭佳、郝丽斌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交警发现车厢内满满当当坐的都是准备上学的学生,一个座位上甚至挤坐着2到3人。经过核查,该车为大型普通客车,属于非营运的车辆,行车证标注的核定载客人数为17人,然而,当时该车共载有26人,已经大大超出了载客标准,交警当即扣留了该车辆。在进一步检查中,该车驾驶人郭某某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交警怀疑其是否有驾驶资格,随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查询,发现郭某某的准驾车型为B2类型,不具备驾驶大型客运车辆的资质。

据郭某某交代,当天早上,他接到朋友电话,要其帮忙开车送学生到西南舁中学上学,出于友情,便应下此事。在接送学生上学途中,又遇到熟人拦车,要求其捎几名学生到学校。郭某某认为,反正路也没多远,不会有啥事儿,便让几个学生上了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规定,交警三大队对郭某某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其超员载客20%以上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记6分。由于郭某某被一次性记满12分,根据相关规定,其驾驶证将受到降级处理。

据了解,郭某某于2014年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开车几年来,只有一次轻微的违法行为。这次,郭某某由于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里,违法了交通法律法规。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郭某某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章守法,安全驾车。交警提示,客车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载,确保出行安全。来源:阳泉日报政文戳原文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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