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月5日7时许,在省道315线22KM+500M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司机肇事后驾车逃逸。接警后我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和现场劫查,后经“120”急救中心确定当事人已死亡。
值班民警立即逐级上报并迅速启动死亡逃逸交通事故处置预案。支队事故科副科长张孝军等与大队民警放弃休息,加班加点通过对沿线所有监控卡口调取、上万辆车的筛选,最终锁定陕汽重型半挂牵引类型为嫌疑车辆,再通过对该类型车辆近期在辖区行驶轨迹记录查询、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冀AXXXXX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为重点嫌疑车辆。
随后民警立即改变侦查方向,通过对该车主家庭住址进行侦查,在排查至河北省井陉县蔡庄村路段时发现该车辆停靠村口路边。通过对该车与现场掉落的降片对比,最终确定该车为“2.5”案肇事逃逸车辆,后传唤该车驾驶人蔡XX到大队接受调查,蔡XX对撞人肇事和逃逸行为矢口否认,极不配合审讯。
办案民警充分利用现场遗留残物、现场视频资料、车辆藏匿地点周边找到的破损零件及肇事车辆痕迹等比对,通过严格技术鉴定最终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在嫌疑人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2018年3月9日阳泉市郊区检察院对蔡X进行了批捕。至此“2.5”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成功告破。来源:@阳泉交警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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