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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山西省环保厅通报了2016年第四季度我省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其中涉及两家污水处理厂全部在阳泉市境内。阳泉市深港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0.2倍;盂县正阳污水净化公司总磷超标0.4倍,粪大肠菌群数更是超标80倍。
在通报中提到,要求有关各市环保局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严厉惩处2016年第四季度超标行为。若2017年第一季度仍未完成整改,在实施罚款处罚的基础上,责成各市环保局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和按日计罚;对整改不力1继续造成严重污染的,实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来源丨山西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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