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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阳泉“双减”新政!

微小宝 发表于 2021-12-3 09: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落实“双减”工作
30条举措(试行)

党中央“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为进一步明确“双减”政策的思路,更好地推进此项政策在各县(区)、各学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的“双减”政策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一)明确学校课后服务。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学校正常放学后,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本地普通下班时间。周六日可根据需要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

(二)严格执行实施流程。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流程,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内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三)满足学生个性需求。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以现有班或者混合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等为主,提倡小学作业不回家。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等为主,提倡初中作业少回家,减轻作业负担。

(四)拓展课后服务资源。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课后服务可以通过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让学生享受到更多优质的课后服务资源。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五)激发办学活力,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逐步建立高质量教育发展评价体系;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导队伍建设,真正使教育督导“长牙齿”“上水平”。

(六)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课时的限制、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管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是学足学好的前提。同时,要建设丰富多元的校本课程,开发校园各类环境、设施、硬件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校内学习课程与学习资源,增强对学生的课后服务供给,促进学生思维能力、学习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发展。要坚决避免“校内不讲校外讲”“课上不讲课下讲”等情况,切实做到应教尽教,赢得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

(七)变革教育教学方式,抓好课堂教学质量。要通过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让学生充分利用课堂学习时间做到学有所得,学生负担自然随之减轻。一方面要立足学生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选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与模式,通过大单元整体设计、项目式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方式,整体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另一方面要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把课堂教学目标落实到学生学习上,落实到核心素养培育上,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主动性,让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在课堂真正发生。

(八)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项目化推动政策落地。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工作,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积极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和“双减”政策措施,坚持公益导向,实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全覆盖。主动争取省教育厅大力支持,推动落实资源供给模式创新、数字校园普及建设、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等一系列重点工程,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和“智慧校园”建设。

三、严格执行作业管理
(九)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十)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研究性学习作业。

四、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
(十一)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每学期除组织期末考试外,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县(区)、各学校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

(十二)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五、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十三)强化管理细化措施。严格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精神,因校制宜制定各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度(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学生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十四)配备设施做好保障。对于学生申请带入校园的手机,各校要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和考场,确保课堂教学和考试秩序。各校应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或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方式,满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解决寄宿制学校学生与家长沟通的问题。

(十五)建立机制加强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建立通报整改制度,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切实保障学生充足睡眠
(十六)保证学生必要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十七)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不早于8:00,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20和8:00。

七、改善中小学生体质状况
(十八)完善体育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

(十九)强化课外锻炼。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合理安排中小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二十)坚持眼保健操。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

(二十一)提高教学水平。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重视实践练习。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

八、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二十二)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县(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求各县(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二十三)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二十四)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九、深化教育系统师德师风
(二十五)开展师德师风行动。落实中央“双减”政策要求,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化师德师风“正风行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更加突出明师德要求、强党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建立健全符合我市教师队伍发展的师德师风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六)突出重点整顿落实。继续整顿教师有偿补课,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突出问题。中小学校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十七)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规定中明令禁止的内容实行“零容忍”。要出重拳,抓典型,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全市通报,引以为戒。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一经发现,坚决吊销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十、夯实“双减”保障基础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要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双减”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双减”工作有序推进。

(二十九)加强经费保障。建立中小学“双减”工作财政基本保障,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各县(区)要根据学生规模,制定学校相关经费保障办法。特别是针对课后服务工作,要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服务。

(三十)强化督导考核。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问责。对“双减”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各学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双减”政策一日清单(试行)



“双减”政策负面清单30条(试行)一、教育教学管理
(一)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优化教学管理,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二)优化教学方式,不得满堂灌。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情境式教学,严禁目的、职责不明确的小组合作和讨论。设问要有思维含量,严禁满堂问。
(三)落实立德树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
二、作业管理
(四)小学一年级执行零起点教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五)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考试管理
(六)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由学校每学期只能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只能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七)期末考试命题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八)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得排名、公布。
四、手机管理
(九)不带手机入校或由学校统一保管。
(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和考场。
(十一)不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
五、体质管理
(十二)小学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初中体育课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
(十三)各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十四)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不少于1次以上眼保健操,每学期不少于2次视力监测。
六、课后服务
(十五)学生自愿参加,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借课后服务营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六)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本地普通下班时间。
(十七)课后服务内容要结合学生实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讲授新课。
七、校外培训
(十八)各县(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十九)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也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
(二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十一)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二十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二十三)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二十四)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八、有偿家教
(二十五)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二十六)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十七)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睡眠管理
(二十八)上学时间小学不早于8:00。
(二十九)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初中不早于8:00。
(三十)就寝时间小学不得晚于21:20,初中不得晚于22:00。睡眠时间小学要满足10小时,初中要满足9小时。
•END•
来源 | 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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