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1岁的徐阿姨和女儿女婿住在太原香檀一号小区,平时除了带带外孙,就是喜欢在小区里遛弯,可自打今年3月8日之后,她每次出去遛弯都心有余悸,甚至有些不敢出门。那么3月8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根据小区的3月8日的公共场所视频显示,正在遛弯的徐阿姨突然被四只狗团团围住,狗不断对她狂吠,徐阿姨躲闪不及,只能挥手驱赶。万幸这几只狗只扑没咬,事后她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肩关节冈上肌腱损伤伴部分撕裂、冈下肌腱损伤等。自那之后,徐阿姨每次出门就都要犯嘀咕了。
根据多方了解,那次突然出现的4只狗系流浪狗。虽然物业公司在徐阿姨被狗扑伤后,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但高先生认为,物业公司该承担的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
那么,流浪狗在小区范围内伤害到业主,物业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
▍内容来源:热线▍图文整理:山西社会与法治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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