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公安局公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省市公安交管部门有关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在下述道路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路段 (一)南关街南关信号灯路口至供热公司路口路段及人行道;(平定师范附属小学路段) (二)二中路人民银行至二中门口路段及城沟口至进修校口路段;(平定县第二中学校) 二、严禁机动车停车位外停放路段 (一)西关小学门前通道。(西关小学) (二)大林山小学至大林山口人行道。(大林山小学) 以上路段车位内停车应按照箭头方向停放。
三、机动车限时停放路段 二中路东大街路口至人民银行路段,严禁机动车在7:00至20:00时间段内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以上管控措施于2021年10月20日起实施。 平定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平定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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