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473|回复: 1

阳泉这个人因为拖欠劳动者工资被点名啦!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12-14 08: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区人社局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发〔2017〕127号)文件要求,拟将阳泉市万通家居市场欠薪一案及毕新宇欠薪一案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阳泉市万通家居市场拖欠劳动报酬案违法主体全称:阳泉市万通家居市场 法定代表人:刘宏单位地址:河边街桃南东街344号(一公司) 违法事实:该单位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9.7966万元,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处理情况:城区人社局于2018年6月14日向阳泉市万通家居市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3日内支付李建立、边福庆等7人的工资。到期后,该单位并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城区人社局于2018年6月25日将该案件移送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处理。该案违法事实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遂将其列入“黑名单”。
2、毕新宇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毕新宇  法定代表人:毕新宇(个人) 家庭住址:阳泉市城区南山北路北区1楼3单元8号

违法事实:毕新宇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7385万元,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处理情况:城区人社局于2018年2月6日向毕新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2日内支付张金明等7人工资,到期后并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城区人社局于2018年2月9日将该案件移送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处理。该案违法事实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遂将其列入“黑名单”。来源:阳泉市城区政府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清晨的雨露28 发表于 2018-12-15 23:3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工作人员点赞,我的还没处理完,希望快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