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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 三起典型问题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7-11 08: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盂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三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盂县农广校校长崔海青违规报销手机通话费问题。2012年至2017年,盂县农广校用单位资金报销职工手机通话费共计17837元,其中崔海青累计报销14547元。此外,崔海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崔海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手机通话费予以收缴。
2、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梁新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在“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中,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违规使用专项经费,给参与培训的非授课人员以误工费、劳务费、考务建档费名义发放补助,共计12200元。2018年6月,梁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缴。
3、盂县路灯管理所司机张慧军和盂县供热公司司机尹晓鹏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5月5日下午(周六)、6日下午(周日),盂县路灯管理所司机张慧军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晋CP5516到跃进花园安装灯具,公车私用。路灯管理所所长张联厚对本单位公车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力。2018年6月,张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补交用车费,对张联厚予以通报。2018年5月6日下午(周日),盂县供热公司司机尹晓鹏(临时工)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晋CN6316,去集贸市场和佳泰二期办理个人事务,公车私用。盂县供热公司车队队长韩卫国对本单位公车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力。2018年6月,对韩卫国予以通报,盂县供热公司责令尹晓鹏写出书面检查并补交用车费用。盂县住建局作为路灯管理所和供热公司的主管单位,盂县住建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6月,对盂县住建局党委予以通报。  2018年7月6日
▌来源:盂县纪委监委  新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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