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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6-29 07: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矿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现就开展矿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4日二、申请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三、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共2处,分别为市住建局下拨的房源南庄公租房及区政府自建的房源矿区国电·满庭春公租房。四、分配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对象为:矿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如下: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达低保标准2倍(2018年度矿区城镇低保标准为517元/人.月)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13平方米)的矿区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249元)9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的矿区城镇常住人口家庭。军队退役人员申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放宽到低于我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其余条件不变。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地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全部社会保险,夫妻同在本市工作,无本地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
五、租金标准:
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阳建保发[2017]145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低收入保障家庭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7元交纳,中等收入保障家庭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6.7元交纳。本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六、申请资料:
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箱证明;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4、婚姻情况证明;5、收入情况证明;6、住房情况证明;7、居住证;8、工作单位证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9、复员证或退伍证(部队复退人员需提供);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1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12、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13、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和出具证明的单位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同意核实其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七、配租办法:
本次公共租货住房房源的配租办法采取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保障对象的居住房源。阳泉市矿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O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来源:井沟社区◆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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