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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矿区法院成功“帮助讨回”

微小宝 发表于 2018-6-18 07: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别着急,慢慢核对,把钱数清楚。”“感谢法院帮助我们讨回工资。” ......6月15日上午,矿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包括贾某厚在内的18名农民工,分别上台,从矿区法院的法官手中接过装有钱款的信封,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迫不及待地从信封中抽出钱款,用粗糙的大手一张一张耐心清点。清点结束后,贾某厚长出了一口气,咧着嘴笑着说:“一分也不差。”当天,贾某厚和其他17位共有共领到公司所拖欠工资465822.09元。

      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还得追溯到2016年。当时,贾某厚等18人为我市某矿业物资公司职工,与公司逐年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在2016年3月合同期满后,公司再未与这18人签订新合同,这18人仍留在该公司工作,却一直领不到工资。

      2016年9月,贾某厚等18人,向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同年11月1日,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贾某厚的仲裁请求。然而,该公司却对仲裁存在异议,向矿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案情实际和相关法律规定,矿区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矿业物资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29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该矿业物资公司的上诉请求,判令该矿业物资公司支付贾某厚等18人不等的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465822.09元。

      终审判决自动履行期过后,该矿业物资公司仍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今年5月25日,贾某厚等18人向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矿区法院于当日立案并开展工作。

      执行期间,矿区法院执行局签发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安排执行人员直接送达至被执行人(某矿业物资公司)驻地;约见18名农民工委托代理人贾某厚,详细了解该矿业物资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该矿业物资公司账户存款;走访该矿业物资公司及下属所有厂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入交谈,努力说服其履行法院判决;与该矿业物资公司的合作方协商沟通,就当前该矿业物资公司供应的材料应得部分货款,暂缓冲抵之前欠款,优先支付法院案款。

      经过多方协调沟通,矿区法院终将执行案款收回。考虑到18人的实际情况,矿区法院于6月15日上午,从银行提取涉案全部案款,以现金的形式分发到18人手中。为表达谢意,18名农民工向矿区法院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牛慧忠表示:“今后,矿区法院将积极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努力提升执行效率,综合运用执行措施,严厉打击各种拒执行为,兑现法律承诺,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今日头条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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